尊敬的客户:
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《关于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实施的通知》,自2018年8月16日起,对于延期合约,交易所将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。调整如下:
1、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席位处的延期交收合约同品种双向持仓,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保证金。
2、同品种黄金延期合约:Au(T+D)、Au(T+N1)、Au(T+N2)、mAu(T+D),同品种白银延期合约:Ag(T+D)。
3、 2018年8月15日“日终清算”时按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进行结算。
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,提高风险意识,合理控制仓位,理性投资。
2018年8月15日